長春公租房申請條件2021,長春公租房2021年最新政策
長春公租房辦理地址,2021年長春公租房辦理流程,長春公租房辦理材料,2021年長春公租房房補貼公租房房源公租房搖號。
我市的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中專以上學歷無房職工和在本市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三個群體,其中: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或無土地的本市農業戶籍家庭;
2、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沒有住房,且2年內沒有房產轉讓記錄;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單身人員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冊的注冊資本金或股權投資不超過15萬元。
(二)在本市新就業的中專以上學歷職工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沒有住房,且2年內沒有房產轉讓記錄;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單身人員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冊的注冊資本金或股權投資不超過15萬元。
(三)在本市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或者公積金其中一種累計6個月以上(含6個月);
2、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沒有住房,且2年內沒有房產轉讓記錄;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單身人員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冊的注冊資本金或股權投資不超過15萬元。
(四)各級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市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殘疾軍人、烈士遺屬(烈士的父母或撫養人、配偶、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遺屬、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無房家庭申請公租房,不受收入標準限制。
(五)共同申請人認定要求
1、共同申請人要求與主申請人共同居住,且具有以下關系:
1)夫妻。
2)在同一戶口本的父母與子女。
3)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
4)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能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
2、主申請人戶籍上有正在大學就讀或正在服兵役的家庭成員,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主申請人戶籍上有正在監獄服刑的家庭成員,不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已婚的家庭成員,其配偶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與主申請人不在同一戶籍的也必須一同申請。
4、非本市戶籍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主申請人的配偶需要提供在長春工作的收入證明才能作為共同申請人,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在長春上學的證明。其他家庭成員需要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或者公積金其中一種累計6個月以上(含6個月)才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六)其他要求
1、單身人員單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
2、離婚人員,需離婚滿2年(含2年)方可申請(離婚前所在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除外);
3、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不得單獨申請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搖號時間,可以咨詢當地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步驟: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