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2021年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近日,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荊門市稅務局聯合發文表示實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調整后的執行標準為: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實施階段性減免和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社會保險繳費按有關規定正常征收;2019年實現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后,荊門市2020年底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為21個月。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各地工傷保險費率階段性下調20%;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用人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自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至2022年4月30日。各地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新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低于合理支付月數的,停止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