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申報辦理地點
一、蘭州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申報在哪辦理?
蘭州市城關區東崗東路 1415 號勞動大廈 306 室(甘肅省事業管理局基金處)
二、蘭州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申報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關于印發工傷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1號)
第六十一條:用人單位申報醫療(康復)費,填寫《工傷醫療(康復)待遇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害部位和程度的診斷證明;
(二)工傷職工的醫療(康復)票據、病歷、清單、處方及檢查報告;居住在統籌地區以外的工傷職工在居住地就醫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異地居住就醫申請表》。工傷職工因舊傷復發就醫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申請表》。批準到統籌地區 以外就醫的工傷職工,還需提供《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