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長春五險一金個人繳費基數及繳納標準
長春五險一金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部門繼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保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和吉林省勞動廳、財政廳、省社會保險公司《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吉勞險字[2000]4號)要求,根據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核定繳費基數。
1.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核定
職工本人繳費基數按月平均工資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300%(個人繳費基數上限)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60%(個人繳費基數下限)作為個人繳費基數;申報繳費工資介于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申報繳費工資核定繳費基數。參保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全部職工繳費基數之和核定,當本單位全部職工實發工資總額大于全部職工繳費基數之和時,繳費基數按單位實發工資總額核定。
2.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核定
職工本人繳費基數原則上按月平均實發工資核定。為保證職工失業后正常享受待遇,實發工資低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時,可按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基數,未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不記載繳費年限。
(一)長春市五險一金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單位再次依照工作和社會保障部社保管理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相關問題的通告》和吉林勞動廳、財政廳、省社會保險企業《有關企業員工養老保險相關現行政策問題的通告》)規定,依據繳納社保企業申請的繳費工資核準繳費基數。
1、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核準
員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月平均收入核準。個人月平均收入超出本地上本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收入300%的,以300%(個人繳費基數限制)做為個人繳費基數;小于本地上本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收入60%的,以60%(個人繳費基數低限)做為個人繳費基數;申請繳費工資處于上低限中間的,按具體申請繳費工資核準繳費基數。繳納社保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所有員工繳費基數之和核準,當本企業所有員工實發職工薪酬超過所有員工繳費基數之和時,繳費基數按企業實發職工薪酬核準。
2、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核準
員工個人繳費基數正常情況下按月均值實發放工資核準。為確保員工下崗后一切正常享有待遇,實發放工資小于本地在崗職工平均收入60%時,可按平均收入的60%核準繳費基數,未交納失業保險費的不記述繳費年限。
3、公積金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公積金個人繳費基數應嚴苛依照職工薪酬實行,測算個人繳費基數的薪水新項目以中國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為標準。公積金個人繳費基數大正常情況下不超過本市統計分析單位發布的員工上一本年度月平均收入的5倍。員工個人上一本年度月平均收入做為年度公積金個人繳費基數。